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北区项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区及综合保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检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中廷招字〔2025〕01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北区项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区及综合保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检测招标。
******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4、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学校、区属机关单位等进行正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等内容进行检测。本项目排水管道新建、改造及缺陷修复约140.2公里,包括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立管改造、排水单元清淤、雨污管道修复等,总投资约12953万元,本项目检测费约265万元(最终以工程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7、检测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检测 ,每延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路基压实度和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等能现场提供检测数据的必须在现场提供初步检测结果。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七天内提交检测报告。由于检测机构的原因延误出检测报告时间的,每次每延误一天向招标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涉及方案调整等重大变更除外)。
8、招标范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改扩建北区项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区及综合保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检测招标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及采用CCTV、QV等仪器对施工区域内的雨污水管网进行管道内窥检查(应充分考虑管道直径过小或管道内水量过大时如何检测的问题)等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检测工作内容。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①新资质标准: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 (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②旧资质标准: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旧资质还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CMA)证书。
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投标人6个月内被我市及我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企业(还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建设局〔2020〕5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赣州市域外检测机构在我市设置试验室的,不得超出所设试验室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承揽检测业务;不得借用机构本部的计量或资质进入赣州从事超过赣州设立试验室计量检测范围承接业务;也不可借用机构本部资质出具检测报告。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3、本工程的检测范围应包含甲供材料的常规材料检测及按规定应当检测的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检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六、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2、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举报邮箱:******。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电脑操作也可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操作),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旦明
联系人: 漆玉华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雷
联系方式:******/******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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