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1~5)座1501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HNZXYG2025-16
******居环境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总金额: ******.46元。
5、最高总限价: ******.46元。
6、工期:90日历天。
7、项目地址:海南省万宁市。
8、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有污水主管DN300双壁波纹管764米、支管DN200双壁波纹管248米、15m3污水处理站1座、3m3污水处理站1座、φ700检查井33座、φ700沉泥井13座、污水接户59户、化粪池18座、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篮球场1座及配套球场灯6盏、新建土路硬化337米、路面加宽550 米、雨水盖板方沟985米及配套沉沙井等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9、服务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0、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磋商项目中响应;(4)如以联合体响应的须指定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及建造师注册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0、供应商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信用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1~5)座1501房。
3、方式:(1)现场获取: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获取地点获取;(2)邮箱获取: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 ****** 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回发磋商文件电子版(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收款二维码到其邮箱,供应商应在收到本项目磋商文件电子版(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后及时支付文件费(需备注单位简称)。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时间:2025年04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海南省万宁市
电话: 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1~5)座1501房
电话:吴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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