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HZB-2025ZYYFS-02-02
二、项目名称:******医院经鼻胃镜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298000(元)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153-7号(临)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茹融融,张红珺,闻建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林贝贝,张宏伟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具体标准以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计取。
单个项目的代理服务保底收费1500元,即单个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不足保底收费金额的,按保底收费金额计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3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该项目于 2025年2月******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该项目流标。本项目招标文件经专家论证无不合理条款,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采购期间也未收到质疑投诉。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医学工程部),陈老师(招标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0571-******
质疑联系人:李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魏银燕、方晨、汪敏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倩
质疑联系方式:******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