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道路面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网2025(04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县道路面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虞发改设计[2025]5号文列入******管理中心养护计划,养护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保障 ,招标人为 ******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附录 1-附录 5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养护工程地点:绍兴市上虞区。
2.2规模:本项目为2025年县道路面提升工程,包含五五线、百悬线、驿丰线、玩昆线、下钱线、井枫线,合计全长 5.075km。工程预算造价:约1540万元。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主要建设内容为2025年县道路面提升工程,包含五五线、百悬线、驿丰线、玩昆线、下钱线、井枫线,合计全长5.075km,等级为四级公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路面面积约 31271㎡;路肩硬化约851m3;圆管涵新建约151m;新增矩形边沟约1984m;钢护栏提升3618m;完善标志标牌约55套;标线约2573㎡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标段: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4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双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5 月 8 日至2025年 5 月 29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 年 5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 年
5 月 13 日16:00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时,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时;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ol/col******05)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上虞区 ******街道都悦大厦23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5-****** 联系电话:******
2025 年 5 月 8 日
标 段 |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双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标 段 | 财 务 要 求 |
/ | 承诺提供不少于 12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银行存款证明)。 |
注:1、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2******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注明标段号的,所投标段均予认可,注明标段号的,注明的所有标段均予认可。
标 段 | 业 绩 要 求 |
/ | / |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发包人或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明、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标 段 | 信 誉 要 求 |
/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 /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 EPC 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t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t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②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t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③ 3、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安全负责人 | 1 | 1、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t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 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④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项规定。
人 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 格 要 求 |
/ |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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