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分公司
2025年度实验分析用气采购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水质检测分公司2025年度实验分析用气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分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采购清单:(详情见比选文件);
2.2供货时间:接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上门,上门时间应在工作日9:00~17:00;
2.3验收要求:须满足我司检测工作技术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行业相关产品标准。乙方提供的气瓶必须保证专瓶专用,每个气体(瓶装)应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所送气瓶、运输车辆和押运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给我司相关合格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气瓶的有效合格证书,车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以及押运人员的危化品相关资质等。
2.4交货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
2.5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化品驾驶员与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危化品车辆运输通行证;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报价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报价前三年内未接受过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气体等销售内容;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安全要求
4.1气瓶所有权为乙方拥有,甲方负责安全使用,乙方提供气瓶必须至检验有效期范围之内,每个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钢瓶帽,瓶身无明显损伤。
4.2对充装气体和气瓶必须其充装气体与气瓶颜色相对应,气瓶颜色、气瓶的字样和色环应符合《气瓶颜色标志》(GB7144-2016)规定。
4.3气瓶瓶体上对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附录17-1)规定。
4.4乙方负责气体(瓶装)的运输安全,运至甲方指定使用位置。
4.5如运输过程中所发生气体(瓶装)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气体(瓶装)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应具有相应的运输资质,且中手动搬卸过程中要求轻拿、轻放;对于相互起剧烈化学反应的气体,不允许同时运输,必须分开运输。
5、中选:
5.1未满足货物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详情见采购清单)为废标;
5.2在满足以上要求基础上,报价最低方为中选供应商。
6、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报价人于2025年5月16 日09点00******集团电子商务平台(******/cms/index.htm)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报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报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报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各报价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cms/index.htm)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7、报价文件的上传及截止时间
7.1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6日09点00分
7.2 逾期的报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cms/index.ht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
联系人:李晓宁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