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湾海洋数字产业园建设项目(幕墙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普陀湾海洋数字产业园建设项目(幕墙工程)已由******改革局以赋码2404-330903-04-01-46388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地上建筑面积28768.68㎡。地上建筑为一栋十七层的商务办公主楼、五层的商务办公裙楼;建筑规划高度86.18米(室外地坪至主屋面女儿墙顶)。
幕墙:玻璃幕墙、铝板雨篷 、玻璃栏杆、铝板收口、铝板吊顶、铝合金百叶、汽车坡道玻璃钢架;玻璃幕墙最高点为85.68米,铝板雨蓬最高点为8.93米,玻璃栏杆最高点为69.18米。
汽车坡道玻璃钢架最高点3.2米,幕墙结构设计工作年限:25年,其中预埋件设计工作年限50年;后置埋件设计工作年限为30年;幕墙构件安全等级为二级。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PT-13-01-05-01地块,项目用地东至规划52#支路,南至滨海大道。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幕墙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167.0297万元。
2.3施工工期:200日历天,配合总包单位的施工工期。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体1000平方米及以上幕墙工程的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体1000平方米及上幕墙工程的业绩。
?3.8 业绩证明材料:(一)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竣工证明文件【包括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证明、验收意见、备案表),或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验收意见),或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等】。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竣工证明文件为准。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二)类似工程以全国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为准,平台上无法查询的工程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上的资料信息无法证明工程规模指标的,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评审中不予认可。分包工程业绩经“全国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予以认可。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口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sztb.zhoushan.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1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580-******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云飞
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普陀区住建局建管科
联系人:邵嘉力
电话: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