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我部就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予以公示,诚挚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广大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剔除采购需求的倾向性、排他性以及其他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内容,避免最高限价虚高或采购分包不合理,确保采购需求齐全完整,能够满足实际使用需要。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
数据集成运用试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H10-F1002
三、公示内容
(一)项目概况:
要求供应商能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研发设计,设计一套与现技术匹配的数据集成运用系统,并提供本项目采购单位需要的配套硬件配备。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153万元;
3.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四)商务要求(详见附件3)
四、公示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提出意见的要求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站在维护采购公平公正的角度,每条意见应附理由,做到详细具体、实事求是,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得与采购单位违规勾连,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我部将采取措施保护供应商隐私,不向其他部门及企业泄露提意见的供应商名称,敬请放心。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意见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最终采购需求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再次诚挚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六、提出意见的方式
意见建议书格式:标题为“数据集成运用试点建设项目(2023-JH10-F1002)需求公示意见”,文末应落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逐页加盖公章。
请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于需求公示结束前,将加盖公章的意见建议书扫描件发送至下述邮箱,邮件标题为“2023-JH10-F1002”+“公司名称”。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2-51882625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