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冷水江市爱民小区公租房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补充答疑如下:
提问1:本项目虽为EPC项目,但提供了固化清清,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有固化清单)汇总表,与本次投标报价不符,请核实后取消填写。
回复: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有固化清单)表格作废,编制标书时可无需提供。
提问2:请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回复: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条件的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提问3: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与招标文件P82专用合同条款4.2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提问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3.3的质量(保修)要求”与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96页“6.4.1工程质量要求”表述不一致。请问本项目填写的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质量(保修)要求”为准?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质量(保修)要求为准。
提问5:在招标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中,服务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请明确服务配套用房在总图中的具体位置。
回复:此服务配套用房属于爱民小区与相邻民心家园共用物业,设置在已建民心家园小区内,总图无法体现。
提问6:招标文件第17页10.2条只明确了最高投标限价总价4167.244518万元,请明确其中建安工程费、设计费以及暂列金额费用。
回复:本项目工程投资概算为4167.2445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837.177033万元,工程设计费为112.067485万元,暂列金额为218万元.
凡原发布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均以本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