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3-00012
二 、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无人机作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无人机作业服务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78-1号1#研发楼1层会议区1-2号会议室
中标(成交)金额:296,288(元)
评审总得分:9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无人机作业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无人机作业服务(C******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作业飞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控数据。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2.最大飞行速度:6ms;
3.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4-6米;
4.亩喷液不低于2升;
5.完成面积不少于6.304万亩次。
三、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且物资到指定地点后,半个月内完成全部飞防任务(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售后要求
1.热线支持:(2)小时内响应;
2.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七、最高限价:314,000.00元。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且物资到指定地点后,半个月内完成全部飞防任务(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热线支持:(2)小时内响应;
现场支持:(24)小时内到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国韬、王长奇、王锋、付玉红、米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无人机作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7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禹洲广场A2座2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天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2.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无人机作业服务招标文件8.6.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无人机作业服务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5bf92b76a85caeb53820ab5ece39de0f.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