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更新改造现状污水处理厂老旧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后总设计规模 6000m3/d,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主要更新改造内容包括预处理设备、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污泥脱水设备、中控设备、除臭设备、提升泵及厂区管网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及数量详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31@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布青
联系电话:******
地 址: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
******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高吉星
联系电话:******
地 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天骄嘉园北区865号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件:
施工招标文件-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10.10.doc